大赛简介 组委会名单 组织委员会 主 任:卫 军 扬州市文明办副主任 副主任:陈家庆 扬州市文联副主席 副主任:周晓晓 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副总经理 副主任:吉秀芸 东美置业(扬州)有限公司董事长 评委会 名誉主任: 戈 弘 著名作曲家 国家一级作曲 主 任: 夏 峰 扬州市音乐家协会主席 副 主 任: 王鹭声 扬州市演艺协会主席 副 主 任: 秦如峰 扬州歌舞剧院副总经理 组委会秘书长: 王峥嵘 扬州广播电视总台演艺活动中心主任 为体现“东美 · 童乐广场”杯扬州市首届少儿器乐电视大赛的参与性、公平公正性,特公布本次大赛的参赛细则和评分标准: 一、参赛细则 1、本次大赛将成立评委委员会由专业权威的专家参与评判。初赛将采取淘汰制,由现场评委通过亮灯的方式决定参赛选手的去留。比赛的复赛和决赛将采取现场打分现场亮分。如果因比赛分数相同,将由评审评委复议后重新打分。 2、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评专家将不提前公开姓名,比赛当场有主持人介绍到场参评的评委姓名,选手禁止与评委进行交流。 3、参赛选手伴奏方法一律选用伴奏带,不采用现场乐队和钢琴伴奏,无伴奏的选手可以单独演奏自选乐曲,自选的乐曲必须在5分钟以内。 4、本次器乐大赛的主要参赛乐器为管弦乐、民乐。参赛选手器乐自带。(其中管弦乐乐器为:小提琴、大提琴、黑管、长笛、双簧管、小号、长号、圆号、萨克斯、架子鼓、钢琴等,民族乐器为:二胡、竹笛、古筝、扬琴、琵琶、唢呐、葫芦丝、古琴、箫等) 5、参赛选手必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照序号准时参赛,两次点名不到者作弃权处理。同时由于参赛选手年龄比较小,必须有监护人陪同参赛,并承担参赛期间的人身安全。 6、进入复赛和决赛的选手,将由评委选取各器乐中的规定曲目(选取的乐曲将在选手的演奏基础范围内),对选手的基本功和演奏水平进行考核评分,最终将选出a、b两组各8名得分高的选手进入决赛。 7、凡扬州大市的器乐爱好者,年龄在6至16岁均可参加本次器乐大赛,(其中包括:江都、高邮、仪征、邗江、宝应在内)。 8、本次大赛设a、b两组进行比赛,a组为6—10周岁;b组为11—16周岁。 二、评分标准【复赛、决赛】 器乐比赛由专业评委将按六个分项评分,总分10分。 1、基本方法(2分)(采用的站姿或坐姿正确),基本功扎实,技术、技能规范。演奏流畅、完整。能较准确完整的表达音乐的风格、内涵,富有演奏表现力。 2、台风台姿(2分),要求:舞台上台着装、走台得体,表演过程落落大方,一气呵成,中间无错停、错音、段落错位。 3、演奏表演(2分),要求:演奏时手指运动灵巧、手腕较平稳、手臂松弛、肩部无紧张感、音准节奏把握良好、能完整的表达乐曲的要求,音色圆润流畅、演绎完整。 4、乐感内涵(2分),要求:具备较好的音乐素质,有强力的的音乐乐感表现意识,能随着音乐进行自然的起伏,并能吸引观众的注意力。 5、综合表现(1分),要求:现场表演正定自若,基本理解乐曲内涵,把握对乐曲旋律的理解,感情投入到位,在乐曲的处理上有除基本功外,有独到之处,给观众以美德享受。 6、知识问答(1分),决赛时将增加知识问答环节,内容以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内容为主。 7、进入复赛和决赛时评委将在现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名次。决赛成绩出现并列时,将附加乐曲展示决定名次。 以上参赛细则及评分标准的解释权归本次大赛的组委会。 1、所有人员必须按时进场,衣履整洁,文明观看。 2、比赛现场不得吃零食,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谈话,不得高声喧哗。 3、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需静音。 4、不得使用闪光灯拍照,以免影响比赛、演出和观众观看。 奖项设置【少儿A组】 金奖1名;证书、奖杯 银奖2名;证书、奖杯 铜奖5名;证书、奖杯 优秀奖选手10名;证书、奖杯 优秀指导老师2名;证书、奖杯 奖项设置【少儿B组】 金奖1名;证书、奖杯 银奖2名;证书、奖杯 铜奖5名;证书、奖杯 优秀奖选手10名;证书、奖杯 优秀指导老师2名;证书、奖杯 奖项设置【大赛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3名;证书 媒体支持: 1、扬州电视台新闻频道、城市频道、生活频道、时尚频道; 2、扬州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率、交通频率、音乐频率 3、扬州广播电视报 4、网络媒体支持:名城艺术网; 5、新媒体支持:无限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