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8日下午三时,扬州市古筝协会二届二次全体会员大会在市文化馆三楼会议室顺利召开。出席该次会议的领导有:扬州市古筝协会会长熊立群、文化局文艺处祁淑慧处长、产业处周志钧处长、民政局社团处张绍华处长、文化馆曹廷昌馆长、扬州市古筝协会名誉会长张弓、秘书长李同志。扬州市古筝协会理事会成员及各会员单位代表共55人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由扬州市古筝协会秘书长李同志主持召开。
会议首先由熊立群会长代表二届理事会做第二年度总结报告。报告回顾了自2013年7月理事会改选以来,协会一年的工作,肯定了理事会在完善协会规章、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协会形象方面所做的努力。报告还总结了协会一年来组织、参与的交流会、展会等活动,赞扬了第七届中国古筝艺术学术交流会及第九届金钟奖的组织筹办工作,同时指出协会这一年来组织、参与的交流会、展会对扬州琴筝文化的传播及琴筝产业的发展有积极的推动意义,但由于经验欠缺,存在诸多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和完善。最后,报告计划了下一年度工作,将协会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庆祝扬州建城2500年城庆、举办古筝大赛、制定琴筝相关行业标准等事务提上了日程。
会议第二项议程由秘书长李同志向对协会相关人事的调整和部门设置做了说明随着琴筝文化市场的发展和需求,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拓展。为了使协会工作更加合理化、专业化,对原有的人事和布局有必要做些调整。设立扬州市古筝协会办公室、策划部、信息部、技术部,并由专人负责。增设柏俊祥先生为驻会副会长;甄艳芳同志为驻会副秘书长;新增扬州市人大副主任孙永如同志、扬州市广电传媒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李继业同志为名誉会长;新增扬州市文化馆馆长、扬州市非遗保护中心主任曹廷章同志为顾问。
会议第三项议程由秘书长李同志向大会对一年来协会的财务和资产情况做了说明。财务公开制度是扬州市古筝协会理事会、管理层对全体会员负责、接受监督原则的具体表现。2013-2014年度协会收入较上年度同期增长了98.57%,同时业务活动支出较上年度同期增长98.15%,全部用于展会、交流会、宣传等相关方面的支出。会员大会对协会能够物尽其用的做法表示了认同。
会议第四项议程由副会长柏俊祥对协会章程的修改做了说明。《扬州市古筝协会章程》经过多年的实践检验,证明了章程对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是有益的。章程明确了协会和会员间的权利和义务,较好的规避了不少不当行为。为了进一步完善章程,在征求了部分会员的意见后,经协会理事会商议,提出了数条章程修改意见,并交由扬州市古筝协会二届二次会员大会通过。
会议第五项议程提名了增补理事及常务理事名单,供大会审议:提名刘永勤、程红艳、范书生、王春明、陆昌松、金峰、胡丹越、唐联勇、金东喜同志为扬州市古筝协会二届理事会理事人选;提名俞康军、钱华、刘霄同志为扬州市古筝协会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人选;提名谈正荣同志为扬州市古筝协会二届理事会副会长人选。本次大会以公开民主为原则,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投票,少数服从多数,获得会员代表的一致认同。
扬州市古筝协会
2014年7月8日
附: